本企业集团所认识到的事业等的风险如下。
另外,文中有关将来的事项,是本企业集团于2025年3月31日做出的判断。

(1)季节因素

我们企业集团是以爱电王为中心的家电零售集团。我们销售的部分商品的销量受到季节因素的影响,夏季的梅雨季节延长、夏季凉爽、冬季温暖等因素可能会影响我们企业集团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对于因空调等季节性因素影响销售额的商品,我们参考气象厅发布的中长期预报,调整库存,配送和施工体制。

另外,在冷夏或暖冬等实际影响销售的情况下,加强对季节性因素影响较小的商品的促销,为了将影响控制在最小限度,我们将改变商品政策和营业政策。

(2)关于比赛

本企业集团以北海道、北陆、关东、中部、近畿、中国、四国、九州地区为中心开展业务,但在本企业集团开设店铺的一部分地区,其他公司经营同类商品的店铺较多,竞争日趋激烈。

此外,即使该公司集团的商店附近目前没有其他公司的竞争商店,竞争也将随着其他公司未来的新店开业而加剧。在企业不断合并重组的情况下,相互间的开店竞争和价格竞争等可能会加剧,从而影响本集团公司的业绩及财政状况。

(3)自然灾害与事故

本企业集团为了在自然灾害和事故中确保顾客的安全,彻底遵守消防法等法令,强化店铺的抗震性等,彻底实施防灾对策。但是,如果商店等因地震,台风等大规模自然灾害而受损,或者商店发生火灾,受影响商店的营业暂停,受害者的损害赔偿责任,人力资源损失,固定资产和库存损坏等,会影响公司集团的业绩和财务状况。另外,由于客户受灾等原因,正常的商品供给变得困难,可能会对本企业集团的业绩以及财政状态产生影响。

特别是本企业集团以西日本为中心开设店铺,在店铺开设地区发生台风和地震的情况下,预计会出现相对较多的灾害。本企业集团导入了安全确认系统,可以迅速通过邮件和应用程序报告各员工和店铺的状况,迅速确认受灾状况,根据需要发出避难指示等,以事业持续计划为基础努力确保员工的安全。

另外,作为经营干电池和手电筒等防灾必需品的企业,我们将尽最大努力继续营业,努力成为当地居民的支柱。

(4)信息安全

本集团处理许多个人信息,例如持卡人信息和客户购买历史数据。此外,我们还拥有许多有关每个集团公司的技术和销售的机密信息等。该信息受到“爱电王集团信息安全管理规则”的严格控制,但是在极少数情况下,由于不可预见的情况而导致信息泄漏,集团的它可能会影响业务绩效和财务状况。

近年来,存在不断受到网络攻击的风险,我们加强了对未经授权访问我们公司集团的监控,并专注于教育员工处理信息。

(5)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本集团拥有大量的固定资产,例如与商店有关的有形固定资产和无形固定资产。如果由于商店的盈利能力下降而无法恢复每家商店的账面价值,或者“固定资产减值会计准则”等发生变化,则该商店和本集团会记录减值损失可能会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在各店铺等发现收益性下降、减值损失的征兆时,进行传单等的促销、价格战略的调整等支持,努力恢复收益性。

(6)店铺开发

本企业集团在新开店时,对于开店地点的选定,最重视店铺的盈利性,根据差额保证金和房租等开店条件、商圈人口、竞争状况及店前通行量等事先选址调查,将满足投资回收期及预期利润等一定条件的作为开店对象。

因此,如果符合本公司开店条件的房产不足开店计划数,可能会对本企业集团的业绩及财政状况产生影响。关于开店候选地,我们平时就反复收集信息,在董事也出席的会议上讨论对象物件及开店形态等。

(7)利用外包公司

本企业集团在开展营业活动时,与外部企业签订合同,将部分业务委托给信息系统设备的管理、商品的配送、设置、修理及产业废弃物的处理等。对于这些外部承包商,我们根据内部的“外包管理规定”和有关信息管理的各种规定进行严格审查,然后选择外部承包商,我们一直在密切关注合规性。但是,如果外部承包商违反了在开展业务时应遵守的法律法规和指导方针,则可能会影响公司集团的业绩。

另外,本企业集团经常对外部委托企业的信用状况进行确认。如果这些外部委托企业破产等,影响了与外部委托企业的交易,或者对外部委托企业的赊销债权发生了无法预料的坏账,这些都有可能影响本企业集团的业绩。

(八)法律法规

①大型零售店选址法
关于店铺的开业和建筑面积的扩大,如果销售面积超过1000平方米,将从城市规划,交通拥堵,噪音和其他当地环境的角度出发,将《大型零售商店位置法》(《大型商店位置法》)应用于当地环境。受当地政府审查和监管。这些法律法规和法规变更可能会影响开设新商店的未来计划。

(2)关于禁止私人垄断和确保公平交易的法律
在开展业务时,本集团应根据《禁止私人垄断和公平交易法》(《反托拉斯法》)的规定,参与诉讼,监管机构采取的措施以及其他法律程序。我们有风险。诉讼,监管行动和其他法律程序可能会使本集团遭受损害赔偿,监管机构收取金钱费用或对业务行为施加限制。诉讼,监管措施和其他法律措施可能会影响本集团的业绩和财务状况。

本公司属于垄断禁止法第2条第9项第5号 (滥用优越地位),因有违反该法19条规定的行为,于2012年2月16日被公正交易委员会下达了排除措施命令及罚款命令。

本公司就上述两项命令,依据反垄断法49条第6项及该法50条第4项的规定,向公正交易委员会提出了审判请求并进行了程序,该审判于2018年3月20日结案,2019年10月2日做出了认可本公司部分主张的审判决定(从已缴纳的罚款40亿4700万日元中返还被认可取消的金额10亿1500万日元加上加算金后的金额等的判断),并于2019年10月4日收到退款。

本公司接受本审决,于2019年11月1日以公正交易委员会为被告向东京高等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取消只取消了排除措施命令及缴纳罚款命令的本审决。

(9)关于瘟疫、传染病的流行

当本企业集团开设店铺的地区发生瘟疫、传染病流行时,可能会因来店客人减少或营业时间缩短而导致销售额减少等,从而影响本企业集团的业绩及财政状况。

另外,如果发展成世界性的流行趋势的话,预计厂家的商品供应会延迟,物流、配送体制也会受到影响,可能会对本企业集团的业绩以及财政状况产生影响。